Monday, September 28, 2009

刹那的光辉不代表永恒

早前我在FB里
加了几位早前某歌唱选秀比赛的参赛者。
当然,
之后也没什么的,
就他们PO新的东西上去,
就会吸引一窝蜂的粉丝去留言。
重点来了。
早前有一位男选手就PO新文上去
内容大概是写:
不要拿我和其他专业DJ比较,简直就是不公平。’
我看了之后,对于他的反应颇有微言。
在这个讲求言论自由的国度,
你既然打算当艺人,
就应该准备接受各大媒体、网友的赞与弹
瓦靠,你以为当艺人只可以被赞美?
那也算了,刚才看到他有PO新的文上去,
这次更狠了,
他是用指名道姓的方式骂网友
内容概括:
你这个人好像没有受过教育般,讲话超难听。即使我的主持功力输给专业DJ几条街又怎样,也轮不到你来评,你根本没有资格批评我!不要以为其它艺人会对网友批评忍声吞气,但是我不会!如果做人都没有尊严的话,那当上歌手又怎样?’
瓦靠,我看完这段话,
整个人是超失望的!
果然是90后的草莓族
不堪一击!
当艺人,
你连最基本的EQ都低到不能再低,
我实在不敢想象你还敢想要当艺人。
试问:
如果遇到穷追猛打的记者
不停的问你一些无中生有的事情,
你是不是会当场发飚?
还没出唱片,
就那么懂得‘回应’网友的评论
大马网友称得上是比较温和派的吧?
我且看看
要是你有机会到港台发展时
你会如何招架当地的狗仔队文化。

1 comment:

  1. 告诉我是谁!!!!!!!!!!快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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